據臺灣媒體報導,遭婚紗女強人蘇愛珠指控的7200萬新臺幣(1427萬元人民幣),大東路房產,屋主就是許慧欣的父親許俊明。當初林子原對蘇愛珠表示,由于許慧欣父親許俊明“家族遺產起糾紛”,兄弟不和,所以最后協調決定,將許俊明名下大東路房產,賣屋所得3個兄弟均分。
蘇愛珠說,當初林子原向她表示,許慧欣伯父、林子原姐夫許俊雄為了早日取得遺產,已先要求許慧欣父親將產權賣給他,并且拿著許俊雄的“讓與契約書”、“授權書”取信于蘇愛珠。沒想到最后蘇愛珠付7200萬元(1427萬元人民幣)卻沒取得全部產權,林子原又人間蒸發(fā),蘇愛珠甚至還飛到美國找上許家兄弟,他們卻一副事不關己要她自己去找林子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