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娛樂訊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韓國人氣男團EXO中國籍成員黃子韜(Tao)今年4月透過父親提出離隊,并于8月提出合約效力不存在訴訟,成為第3個提出離開EXO的中國籍成員,而他回國后而積極參與演藝活動,Tao今日派代表律師到首爾地方法院出席首次辯論。
Tao的代表律師表示,權(quán)限委任的合約在彼此失去信任的時候可以廢除,并指以長期的合約抓住歌手,是侵害個人的人格權(quán)和人身自由,而Tao當時與SM事務(wù)所簽訂的合約長達10年。代表律師續(xù)指,標準合約書的合約年期為7年,而SM事務(wù)所利用外國人可以延長合約年期3年,將合約年期加長至10年,又指該10年并不是從他入社開始計算,而是出道開始,完全不符合標準。他又指出隊內(nèi)的中國人與韓國人有差別待遇。
相反,SM事務(wù)所強調(diào)有遵守標準合約書,并指從出道開始,需要10年的栽培和投資,而這種投資更是沒有保障的,而他承認因Tao是海外人士,故需要延長合約年期3年。而SM有指出EXO的12名成員本來是為了更國際化而組成,又指從來沒有對任何成員有差別待遇,并指若有意見不同的地方,Tao可以隨時提出有關(guān)資料,SM絕對可以充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