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相應公司侵犯格麗松馬油面霜的原開發(fā)商和商標權人(株)韓國克萊爾斯之權利,處以最高四年有期徒刑的強力刑事處罰.
(株)SB營銷和(株)Scabiola在韓國及中國生產和銷售標示其公司名稱的格麗松馬油面霜,2017年2月初,韓國法院就兩家公司的相應違反行為判處其代表等相關人員最高四年有期徒刑的強力刑事處罰。
判決認定(株)SB營銷和(株)Scabiola的行為構成了非法仿制品罪,侵害了原開發(fā)商和商標權人(株)韓國克萊爾斯的權利。
由此,再次判明標示(株)SB營銷和(株)Scabiola的格麗松馬油面霜是仿制品,讓兩家公司今后難以繼續(xù)開展營業(yè)。
此外,韓國克萊爾斯之馬油面霜正品,于克萊爾斯官方直購網及天貓國際ClairesKorea海外旗艦店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