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日),張學友“1/2張學友世紀演唱會”全新巡演啟動發(fā)布會在京舉行。未開個唱,先鬧糾紛,浙江某演出商在張學友發(fā)布會開始前先發(fā)制人,討還巡演定金。
事件回放:
張學友巡演糾紛回顧
從去年開始,張學友的巡演眾多,巡演各地的演唱商及主辦方也分別洽談合作。但在去年九月,浙江某演出商將1000萬定金打到當時任京天星文化娛樂有限公司總經理沈詩儀的賬戶里,后來經協(xié)商,沈退回了其中的七百萬定金,剩下的三百萬連同其他城市的定金一起,于去年七月被轉到了香港天星財務總監(jiān)的賬戶中。
今年三月,陳淑芬在香港舉行澄清會,以“沈詩儀私自越權收取演出商誠意金”為解釋,將沈的收款行為和張學友巡演項目隔離開來。故此浙江演出商以討說法為名,在張學友此次發(fā)布會之前,率先召開發(fā)布會,討說法。
天星回應:
浙江演出商在鬧事
下午3點左右,在張學友發(fā)布會召開之前,幾個身著“還錢”字樣T恤的人來到現場,并試圖沖進發(fā)布會,但被保安攔下,引起騷動。
發(fā)布會現場,在張學友未登臺以前,天星公司的代理律師出面,做了簡短的答記者問。該律師表示:今日參加發(fā)布會的50位全國擬定的演出商中,有三分之一都曾向沈交過定金,但后來經過溝通,均有了妥善處理辦法。
而浙江演出商的定金之所以沒有退回,是因為程序上的問題和一些不愉快的情況發(fā)生,天星公司曾向浙江演出商提供了退款渠道,但對方并未按照要求去做,所以遲遲沒有處理。該律師表示,他們拒絕并否定所提供的退款渠道,而是選擇在今日討說法,其意圖不用多講。據悉,目前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張學友
張學友淡定 笑對媒體
“世紀這個詞已經很厲害,有二分之一已經很好了,這個詞的意思實際上是說我張學友的二分之一的世紀,因為明年我就50歲了”,張學友一上臺便以幽默的方式與媒體互動。
談及年齡問題,已經年過半百的張學友回憶起年輕的時候很后悔。張學友說:“我年輕的時候覺得50歲、60歲的人不太像樣,現在很后悔,所以要在這里告訴大家,人在年輕的時候不要看不起50歲、60歲的老人,一轉眼我也50歲了,年輕的時候還是保留點好?!?/P>
張學友答記者問:
解釋1/2世紀
張學友:“人生有不同的階段,明年我就50歲了,我很希望在這里留下一個注腳,對過去有一個總結……”
當有鄂爾多斯的記者提問
張學友:“我的地理不太好,鄂爾多斯只在飛機上看過這個城市的名字。”
當有記者稱贊張學友身材比20多歲年輕人還要好
張學友:“二十幾歲的人有本錢,練兩個禮拜就可以恢復好身材。但我這個年紀必須每天堅持健身,或者每天打兩個小時網球,或者跳繩加體能訓練?!?/P>